商标论坛-商标转让求购

 找回密码
 注册
查看: 765|回复: 0

商标权保护期限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3-7-30 13: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CIPM锦标智产
商标权的保护期限及保护范围

  一、商标权保护期限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

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

注册之日,即是核准注册公告之日。应注意,如果有提出异议,但经

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

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商标权的续展

  注册商标的续展,是商标注册人为了不使自己的注册商标在有效

期届满后失去专用权,而在规定期间内向商标局申请延续原注册商标

的有效期。

  商标权可以续展,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即可继续使

用原注册商标,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10年,续展的次数不受限制。

  如果在续展期间,未能及时提出申请,我国商标法还规定了一个

宽展期,即在注册商标期满后六个月内还可以办理续展手续,但要按

规定缴纳迟延费。

  三、商标权的终止

  商标权的终止也称注册商标的终止或注册商标的失效。

  注册商标终止的原因有二:一是注销;二是撤销。

  1、商标权因注销而终止

  注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自动放弃使用注册商标而报请注销或期

满不请求继续使用注册商标而被注销。

  方式有:自动办理放弃商标权的登记手续而终止商标权;商标有

效期和宽限期内,不提出续展申请的;其他原因,如商标权主体的缺

失。

  2、商标权因撤销而终止

  撤销是指注册商标所有人违反商标法的有关规定而受到的行政处

理,是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

  《商标法》第24条规定了导致撤销的理由: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自行转

让注册商标的;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

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

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

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

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但是,因连续三年停止使用而被商标局撤销的商标再申请与其相同

或近似的商标,不受上述条文的限制。

  四、保护范围

  1、对于普通商标

  我国商标法第51条对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做了如下的规定:"注册

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就是

说,注册商标的保护,仅限制在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
北京锦标智产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http://www.cipm.cn         锦标智产
电话:
400-886 0852  
010-529 03360
180 10023696
企业QQ:
400 8860852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外SOHO2号楼704
http://fenlei.bmfpay.com  商标分类
http://www.ustms.com/美国      商标
http://hktma.com          香港商标注册
interbrand.mofayun.com    国际商标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Archiver|手机版|网站地图|商标论坛

GMT+8, 2024-5-4 07:19 , Processed in 0.039509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