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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新形势——回顾2011年知识产权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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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4 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裕阳导读:裕阳知识产权针对2011年的新闻整合,找出过去一年中知识产权界的新变化,我们将积极应对行业新形势,调整公司着重点,在新的一年中取得更好战绩。

各行业商标注册争夺战愈演愈烈

 “商场如战场,商标是利器”。在品牌经济日益红火的当下,打响商标、谋取商机,已成为越来越多企业的共识。然而,随着近年来全国商标申请注册量井喷式增长,商标词语资源几乎山穷水尽,由此展开的商标资源争夺战也愈演愈烈……



   据了解,近几年我国商标申请注册量正以每年80万件增长,目前全国有效商标注册总量已超过500万件,常用字词、好词好字及其组合等几乎都已被注册殆尽,商标词语资源几近枯竭。以我市“坦洋工夫”红茶商标为例,以“红”为重点字,“茗红”、“醉红”、“青年红”、“燎原红”、“真武红”、“泰康红”等注册商标层出不穷,几乎把当地与“坦洋工夫”相关的地名、建筑名、老字号及好词好字等“红”了个遍。

  

  一方面是商标词语资源日益稀缺,另一方面则是商标注册申请门槛低,费用相对低廉。只要某个商标未被注册,个人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企业凭企业执照,通过商标事务代理机构,便可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且目前对商标抢注行为法律还没有明确的界定,以致五花八门的抢注行为风生水起。

  

  谁先注册,谁就拥有商权专用权。“注册在先”的游戏规则注定了商标资源的争夺,是一场争抢时间的博弈,先下手为强。企业如何在这场商标“暗战”中赢得先机?市工商局商广科人士认为,应做到“攻”、“守”兼备。

  

  “攻”,即加大商标注册力度。心动不如行动,只要有好的商标灵感闪现,就应及时咨询是否已被注册,若未被注册,应第一时间申请。前几年,曾有一福安茶企人士突发奇想,欲用《红楼梦》中“十二金钗”人名注册商标,并配套开发一系列红茶。他随即咨询工商部门,一查,当时“十二金钗”正册的人名几乎都未被注册,大喜。可由于企业资金制肘,他暂缓了注册事宜。仅隔两年,当他着手去注册时,“十二金钗”正册早已“名花有主”。他不得不退而求其次,去注册“十二金钗”副册、又副册的侧室、丫环等人名商标,知名度大打折扣。

  
  “守”,即加大对已有商标的保护力度。要构筑起防御性注册,即根据“一类商品一件商标一份申请”原则,对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在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防御注册。同时,要加强海内外市场监测,密切关注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的《商标公告》。一旦发现抢注行为,若是初审公告的商标可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如是已经注册的商标则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争议,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商标权。

专利乱战与创新思想的争斗


     专利已成为ICT产业顶级竞争的主要武器。而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专利都是极为重要的“砝码”。



     从全球范围来看,在即将过去的2011年里,无论是谷歌、苹果这些新势力,还是爱立信、微软等老霸主,专利已成为ICT产业顶级竞争的主要武器。而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专利都是极为重要的“砝码”。



从多个充满泡沫的专利储备大战,到苹果和三星首次就侵犯专利而申请禁令,专利作为遏制竞争对手的武器正在被使用,但同时被滥用的局面也开始浮现出来。而专利一旦被滥用,那么就将扼杀创新,阻碍整个产业的进步。



  “在IT领域,专利战并非个案,但苹果和三星之间的纠纷,却是第一次将知识产权当作遏制竞争对手的工具。”欧洲反垄断事务专员杰奎因·阿尔穆尼亚在调查苹果与三星的专利诉讼时首次公开表达了其对移动领域专利纷争的担忧之情,“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正在被当作工具而正遭到滥用——遏制竞争对手的发展,或者阻碍创新。”这一担忧的背景在于,欧盟在11月初表示就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展开调查,以确认是否采用了不正当的竞争手段而触犯了反垄断法。



微版权横空出世,将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随着经济的发展,互联网已经深入到百姓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作为新兴互联网应用之一的微博,也正在成为社会公共舆论、企业品牌和产品推广,以及传统媒体传播的重要平台,无论是政府领导、各界明星还是企业白领、普通工作者,都在通过微博进行交流和互动。 

  世界上最早提出微博理念的是埃文?威廉姆斯。2006年,他创办了微博客-推特网(Twitter),是世界上最早提供微博客服务的网站。从2007年中国第一家带有微博色彩的饭否网(http://fanfou.com)开张,到2009年,微博这个全新的名词,以摧枯拉朽的姿态扫荡世界。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报告显示,2011年上半年,中国微博用户从6331万增至1.95亿,增长约2倍。微博在网民中的普及率达到40.2%。 

  据湘潭大学硕士生导师、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平凡介绍,微版权既有微电影、微小说等。但在其快速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微博版权的保护成为了社会广泛关注的新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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